“卖肾”这个词在我们的生活中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,相信有细心的朋友不难发现,走入医院的厕所里,关于卖肾的小广告写的满墙都是, 什么“身体健康,肾脏良好”,“急需用钱,出卖肾源”,当然,私下出卖身体器官肯定不是合理合法的,那么我们这些没有此等“经历”的人就纳闷了?既然不合法,对自己的身体还有损害,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堂而皇之,义无反顾的喊着卖肾呢?其实不难想象,全是因为钱!相信大家和我一样,对那些年轻力壮,却靠倒卖自己身体器官度日的人瞧之不起,可是笔者今天要说的这个人也是因为缺钱卖肾,但你绝对不会鄙视她的行为!甚至由衷敬佩!因为,她是一个母亲!她卖肾是为了要寻找自己走失的女儿!
卖肾寻女的伟大母亲
路人自发为母亲举起条幅
引来更多好心路人的观看
笔者叙事:
2008年8月31日,在西安市钟楼,东大街口开元商城门口,一个青年女子在闹市中悬挂起了一条名为~“卖肾寻女”条幅,此举立即引来了很多路人的注意,询问过后,方才得知这个青年女子是一位单身母亲,她的孩子叫马铭锐(马乐), 2007年7月12日在西安市自强路西窑洞独自去公厕后失踪,至今鸟无音信,怀疑可能是被“人贩子”拐走了,也是从那天起,这个母亲就寻遍了整个西安市的大街小巷,还是没有发现爱女的一点踪迹。于是她想到了悬赏寻女的办法,可是看着有类似情况发生的家庭,悬赏金额都十万,而她作为一个单身母亲,实在无力偿付这比巨款,情急之下只有拉出卖肾寻女的条幅——“我愿意用我所有的家产换回我的女儿,甚至可以出卖我的器官。也许这是我唯一可以做的了。如果有谁找到我的女儿,我也愿意出卖我的肾悬赏10万。”,路人因为感动自发的给这个孩子的母亲拉起了横幅,陆陆续续的有人走到横幅的旁边,去劝慰这个一直深深自责着却在旁人看来伟大的母亲。
这是这位母亲的心声:“我,是一个孩子的母亲,我始终认为我是幸福的,虽然我已和我女儿的父亲离婚,可是我依然觉得我拥有着幸福,因为我有一个可爱的、懂事的女儿!可是噩运却在突然之间降临在了我的头上,我的宝贝她失踪了!”,我真的恨那些丧尽天良的人贩子,是他们夺走了我的女儿!我真想把他们千刀万剐!我也更恨我自己,我真是没用!让那么大的一个孩子在自己的眼皮底下失踪,我有一种很深很深的负罪感!孩子!是妈妈对不起你!如果你真的可以再次回到我的身边,我会用我的生命呵护你成长的每一天.,妈妈只有你一个女儿,你是妈妈的一切,没有了你,妈妈真的没有办法再活下去,你的笑容是那么的纯真可爱,你的笑声是那么的动听......在这么多的日日夜夜中,我总是吃不下,睡不着,在吃饭时总在想,乐乐她吃了没?吃饱了没?在睡觉时总在想,乐乐睡了没?妈妈不在你身边陪着你,你是否睡得着?他们有没有虐待你?你知道吗?妈妈每时每刻都在想你,在他方的你有没有想妈妈?你知道吗?妈妈一直以泪洗面,妈妈的心在滴血”。
笔者感言:
她是一个平凡的母亲,平凡到无力支付寻找女儿的悬赏金,她又是一个伟大的母亲,她甘愿用自己的身体器官,健康和生命去换回丢失的孩子!此情此景,让笔者这样的七尺男儿潸然泪下,不禁让人想起了前段四川大地震中,那个用生命的最后一点力气,给孩子留下“如果你能活着,我希望你知道妈妈爱你”短信的母亲,她们同样平凡,平凡到只是千千万万个母亲中的一个,她们又都是那样的伟大!因为她们不惜任何代价去完成和兑现作为一个母亲的天职,甚至是付出宝贵的生命!为人子女的笔者,又一次被这样的母爱震撼了!所以,我也真诚的希望每个看过这篇文章的朋友,都能反思一下自己是否是个称职的儿女,因为你们的母亲同样伟大,因为你们的母亲如果遇到上文的情况,也一定会义无反顾的作出同样的选择!
我也相信没人会去责怪那个自认“失职”的母亲,也没有会人会去追究她“卖肾”寻女的行为是否合法,因为她的举动,已经在某种程度上超越了法律带给人的震撼,我也坚信,真正的法律只会制裁那些拐人儿女的犯罪分子!虽然笔者面对今天这样的事情深感无力,但是,也一样希望用这篇文章来呼吁!呼吁西安司法部门尽快破案,能让母亲和爱女早日团圆,也呼吁大家和自己,能在生活留意小女孩马铭锐是否出现在你的身边,尽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去完成一位伟大母亲的心愿!文章的最后,笔者想对这位母亲说,请您不必通过卖肾去寻找乐乐,也请您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千千万万个好人!大家会帮助您找回那个可爱的女儿!找会那段遗失失的幸福!
希望好心人有这个女孩的线索,可以根据文中条幅上的电话联系她的母亲:
走失的小女孩马铭锐(马乐) |